臉書散布「確診者足跡」未求證 3小時後遭警查獲送辦

記者林重鎣/台中報導 2021-05-31 00:09

阿北在烏日臉書貼文。林重鎣翻攝

國內本土疫情連續幾天以來皆破百例。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布確診者足跡之目的是為了公衛需求, 追蹤相關風險,穩定民心。

但一名台中阿北在烏日臉書地方社團貼文,內容指稱「 確診者霧峰阿伯在烏日工基處對面買米麩」、「 又跑到烏日分局對面菜市場巷旁吃豆花及點心,他又不用買菜, 所以沒有到烏日傳統市場」等語,文章一出造成店家困擾, 顧客不敢上門,生意一落千丈。

受害店家一見到該文章時, 相當生氣並截圖存證提供給烏日派出所偵辦, 雖阿北在女兒提醒之下約於半小時隨即刪文, 但警方抽絲剝繭掌握阿北身分進行追查,於發布文章後3小時, 通知阿北到案說明,全案調查後,依法函送台中地檢署偵辦, 持續溯源追查。

阿北向警方表示,由於20日上午新冠肺炎確診者曾前往烏日區消費 ,為了要安定民心, 不要造成人心惶恐而不敢前往烏日三民菜市場消費。不知道從何人哪邊聽說,該確診者只在菜市場巷口用過餐,而未進入菜市場內,在未經求證之下,即貼於烏日區社群臉書,造成店家困擾感到相當抱歉。

受害店家表示,確診者並未來店內消費, 不對阿北提出妨害名譽告訴,希望阿北發文致歉,這件事平安落幕, 讓民眾莫驚慌。

烏日分局長楊川表示,在疫情嚴峻期間,切勿杜撰不實訊息, 接獲非經中央疫情中心所公布資訊、 來源不明或未經證實的疫情資訊,應先查證內容是否屬實, 即使出於善意提醒,也可能涉及散播假訊息行為, 民眾千萬要小心謹慎,以免觸法, 違者將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處3年以下 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3百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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