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清冠一號」是中醫處方藥 衛福部籲民眾勿自行購買服用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2021-05-19 22:00

衛福部重申,「台灣清冠一號」是處方用藥,需經中醫依患者狀況,開立處方箋才能用藥,民眾切勿自行抓藥,或到中醫診所求診用藥,以免造成本土新冠社區感染擴大。(圖/總統府Flickr)

因應新冠肺炎(或稱COVID-19、武漢肺炎)疫情需要,行政院衛福部同意已取得中藥「台灣清冠一號濃縮製劑」外銷專用藥品許可證之藥廠,得依藥事法第48條之2規定,向衛生福利部申請專案製造。昨(18)日並已核准第1家藥廠「台灣清冠一號濃縮製劑」專案製造,目前並積極審查其他藥廠專案製造申請案。雖然衛福部中醫藥司已公布「台灣清冠一號」的藥方組成,並規範「台灣清冠一號」是處方用藥,不過許多民眾仍以「預防保健」的心態,紛紛向中藥店抓藥,導致相關藥材大缺貨。對此衛福部重申,「台灣清冠一號」是處方用藥,需經中醫依患者狀況,開立處方箋才能用藥,民眾切勿自行抓藥,或到中醫診所求診用藥,以免造成本土新冠社區感染擴大。

衛福部中醫藥司表示,「台灣清冠一號濃縮製劑」處方組成為黃芩、魚腥草、北板藍根、栝樓實、荊芥、薄荷、桑葉、厚朴、炙甘草及防風等10種中藥材,與衛福部2021年4月12日函頒「新型冠狀病毒病(新冠肺炎)中醫會診分期治療指引」之輕症方相同,可用於治療新冠肺炎無症狀帶原與初發作症狀者,非預防保健使用。

衛福部提醒,為因應疫情升溫,民眾應避免不必要移動、活動或集會,若有至中醫診所看診之需求,可依健保署所提「因應COVID-19之視訊診療調整作為」方案進行,屬居家隔離、居家檢疫或自主健康管理者,由衛生局轉介至指定視訊診療之醫療機構,安排看診;若非屬前開三類人員,可撥打指定之視訊診療醫療機構視訊診療門診掛號專線,或上網至指定之視訊診療醫療機構網頁掛號,約定診療時間。民眾不可自行至中藥房、網路及其他通路購買來路不明宣稱清冠一號之中藥方,以免誤服不明藥物導致傷害。

至於中醫醫療院所應遵照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告「醫療照護機構感染管制相關指引」進行相關防疫措施,以保障看診民眾及醫護人員之安全。

中醫藥司再度強調「台灣清冠一號濃縮製劑」類別為「須由中醫師處方使用」,民眾應由中醫師診斷臨床症狀後,給予「台灣清冠一號濃縮製劑」專案藥品,確診者切勿自行到中醫診所求診用藥,以免造成社區感染擴大。

衛福部呼籲所有防疫工作,包括篩檢、通報與醫療均依照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的指示執行,現在是國內防疫的重要時刻,請民眾配合做好各項防疫措施及個人防護工作,共同守住防疫陣線。

※台灣好新聞提醒您:新冠肺炎防疫不恐慌!

肥皂勤洗手、公共場所戴口罩,減少聚會不握手,避免接觸禽畜類動物、生食肉品!

國外入境若身體不適主動通報機場及港口檢疫人員,出現疑似症狀撥打防疫專線,戴口罩儘速就醫,並告知醫師旅遊史。

※免付費防疫專線:1922、0800-001-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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