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確診者曾上法庭 司法院:5/19~5/28全國各級法院暫緩開庭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2021-05-18 22:00

由於近日出現本土新冠確診病例至多個法院出庭之情形,因此司法院18日宣布,為維護洽公民眾與法院安全,決定自5月19日起至5月28日止,暫緩開庭措施,暫緩開庭措施擴及全國各級法院。(圖/資料照片,圖源:最高法院。)

近期台灣接連出現本土新冠肺炎(或稱COVID-19、武漢肺炎)群聚疫情,也因此本土武肺疫情急速爆發,使雙北地區現正逢「第三級警戒」發布,其他多個縣市目前也跟進發布為準「第三級警戒」狀態,讓台灣疫情進入社區流行階段。由於近日亦出現確診病例至多個法院出庭之情形,因此司法院今(18)日緊急宣布,為維護洽公民眾與法院安全,決定自5月19日起至5月28日止,暫緩開庭措施擴及全國各級法院。

司法院表示,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於今(18)日公布確診本土病例為240例,累計自5月13日起至今,公布確診本土病例已超過千例,除業經提升疫情警戒等級至第三級之台北市、新北市外,其他縣市亦陸續出現確診本土病例,似有擴散現象,甚至出現二級警戒區域之確診病例至多個法院出庭之情形。司法院本於防疫優先原則,降低群聚感染風險,避免疫情進一步擴散,並維持公務必要服務,維護洽公民眾與同仁安全,決議自5月19日起至5月28日止,暫緩開庭措施擴及全國各級法院:

一、原則上全面暫緩開庭:自5月19日起至5月28日止,暫緩開庭措施擴及全國各級法院,但具時效性(如被告在押、宣示判決)、緊急性(如強制處分、證據保全事件)、必要性(其他認有即時處理必要)之案件,不在此限,其他在法院及所屬機關內、外所舉辦有院外人員參與之業務或活動,亦依上述原則辦理。本院將延長辦案期限、調整管考措施,以資配合。

二、各級法院如認有應例外開庭之情形,將以適當方式通知當事人及其他訴訟關係人。

三、其他審判及行政工作(如撰寫判決書、聯合服務中心等)如常進行。

※台灣好新聞提醒您:新冠肺炎防疫不恐慌!

肥皂勤洗手、公共場所戴口罩,減少聚會不握手,避免接觸禽畜類動物、生食肉品!

國外入境若身體不適主動通報機場及港口檢疫人員,出現疑似症狀撥打防疫專線,戴口罩儘速就醫,並告知醫師旅遊史。

※免付費防疫專線:1922、0800-001-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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