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警勸導店家停業 違者依法移送裁罰

記者葉志成/桃園報導 2021-05-17 00:13

桃警落實防疫工作勸導店家停業 違者依法移送裁罰

國內疫情升溫,為落實中央疫情指揮中心及桃市「準三級」防疫規定標準,桃園市政府宣布自15日起至6月8日止,易有群聚狀況之休閒娛樂場所(歌廳、舞廳、夜總會、俱樂部、酒家、酒吧、酒店、MTV、KTV、理容院、指壓按摩場所......),進行停業管制,桃園警方並於5月14日晚間即動員警力配合市政府相關單位,到轄內各休閒娛樂場所進行期前勸導工作。

警察局局長陳國進要求各分局落實相關業者停業規定並實施複查,15日夜間,桃園警察分局分局長邱紹洲率同仁巡查轄內店家停業工作,大部分店家均已依規定停止營業,有少數店家招牌燈未關、店內尚有人員,經查係招牌有不斷電系統導致,或因店家住址就是自己住家,但實際上均已配合政策停業。

桃警落實防疫工作勸導店家停業 違者依法移送裁罰

桃警落實防疫工作勸導店家停業 違者依法移送裁罰



另有兩家按摩店業者,未依規定停業,仍有招收客人持續營業狀況,對此未遵守停業規定情事,警方立即予以查察並製作相關紀錄,向業者說明相關規定,請其即刻停業,並會移請相關權責單位進行裁處。

邱分局長呼籲業者,疫情嚴峻為保障自身與民眾的健康,請配合政府防疫政策,落實停業管制規定,大家共同合作全力防堵疫情擴散,警方將持續配合市政府加強查察,違規店家將移請裁罰。

桃警落實防疫工作勸導店家停業 違者依法移送裁罰

桃警落實防疫工作勸導店家停業 違者依法移送裁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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