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幼兒園收費除7千元以下者外 110學年度全部凍漲

記者莊漢昌/台南報導 2021-05-13 18:22

針對許又仁議員關心幼兒園收費議題,教育局長鄭新輝13日表示,台南市自110學年度起2至5歲幼兒園收費採審議;除了月收費在7千元以下者得申請調高收費外,其餘幼兒園110學年度全部凍漲。

鄭新輝表示,幼兒園的收費每年都需公告,若發現有幼兒園收費超過備查額且未退費之情事,會立即安排到園稽查蒐證,如確有不符幼照法與相關規定之情事,將依法裁處,以維護家長權益。

鄭新輝說,查獲園所超收費用,第一次處6千元罰鍰,第二次1萬5千元罰鍰,第三次3萬元罰鍰,情節重大或經處罰3次後仍未改善者,得依情節輕重為一定期間減少招收人數、停止招生6個月至1年、停辦1年至3年或廢止設立許可之處分。

鄭新輝指出,教育局於108年至110期間共查獲6間有此類情事,皆已並科處罰鍰且督導業者退費改善完成,絕不讓政府加津貼補助的美意打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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