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老都更申請動作要快 5/12起時程獎勵調降至6%

記者孫詩蘋/台中報導 2021-05-05 11:46

《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106年5月10日公布施行,依條例規定3年內10%時程容積獎勵已於去年5月11日屆期,逐年遞減2%,自去年5月12日至今年5月11日施行8%時程獎勵,今年5月12日將再次調降至6%。台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呼籲,經認定符合條件的危老建物所有權人如有重建需求, 請儘早提出申請。

都發局表示,時程獎勵自去年5月12日開始逐年遞減2%,預計至 114年5月11日將完全歸零。今年5月11日前申請危老重建仍 有8%時程獎勵,今年5月12日後時程獎勵將再下修至6%。

此外,依據危老條例第6條第4款規定,時程容積獎勵與建築規模獎勵合計不得超過10%基準容積,申請基地面積達200平方公尺以上可獎勵2%,每增加100平方公尺再予以獎勵 0.5%。

都發局提醒,透過危老條例辦理重建,可享「快速通關」、「獎勵明確」、「稅捐優惠」等好處,請民眾把握機會申請,讓危險老舊建築物重建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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