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上廠房廢棄物大火 嘉縣環保局開罰

記者陳致愷/嘉義報導 2021-03-25 18:03

嘉義縣水上鄉一處廠房又傳出廢棄物火警,環保局將開罰10到500萬/陳致愷翻攝

旱象未解,又傳火警!嘉義縣水上鄉南和村一處廠房又傳出火警,該廠房在2017年間已發生過火災,這次因為仍堆置大量廢棄物,導致火勢猛烈難以處理,嘉義縣環保局除連續兩天協助調度怪手開挖滅火,也將對相關人員依違反空污法管理不當處分土地開罰10-500萬。

環保局表示,本案地主出租廠房遭不肖業者棄置廢棄物,2017年間已發生過火災,後續地主應於廢棄物清除前,在廠區內妥善處理廢棄物,如今再次引起大火,已嚴重影響公安及周遭環境,將依空污法管理不當處分土地所有公司10萬到500萬元罰鍰,併依廢清法再裁處,同時要求業者提出廠區廢棄物處置計畫。

環保局指出,現場堆置的廢棄物前經台南地檢署指揮相關單位,破獲非法棄置廢塑膠混合物集團,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起訴以丁、尤姓男子為首的21人。環保局也已將土地承租人移送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針對清理義務人執行扣押凍結其財產,甚至拍賣不動產執行廢棄物清理作業,後續仍未清理完成,依廢棄物清理法第71條,地主仍須負擔清理義務。

環保局長張根穆表示,為有效遏止非法棄置場址衍生火警公安問題,造成環保局、消防局疲於奔命及造成環境污染的巨大社會成本付出,將依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加重土地所有人善盡其管理責任,不能放任土地任人棄置,而以未查獲行為人要求政府和全民買單。

針對該廠區仍堆放大量廢棄物,將要求地主加設圍籬或加裝24小時監視器,以善盡土地維護管理之責,如地主置之不理或疏於維護,環保局將依廢清法裁罰地主。

環保局表示,該局將持續監控空氣品質,今天6時-8時嘉義縣空氣品質測站新港及朴子測站監測風向為北風系,位於火點上風處,暫不受火點影響。另以手持式儀器至現場監測,監測NH3及VOC濃度數值皆為 0,下風處新營測站亦未受火點影響。

該廠房堆置大量廢棄物,導致起火後火勢一度無法控制/陳致愷翻攝

該廠房堆置大量廢棄物,導致起火後火勢一度無法控制/陳致愷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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