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童遭補習班老師體罰  中市議員要求市府調查重處

記者黃志政/台中報導 2021-03-24 16:02

台中市驚傳補習班老師虐待兒童事件,某全國開設超過20間以上的知名連鎖補習班大里新分校,傳出老師毆打十歲小二學生,造成大面積瘀傷,案經家長發現報警處理,市議員鄭功進24日召開記者會公佈整起事件。

議員鄭功進24日陪同受虐林姓學童的母親在市議會民進黨團召開記者會,公佈林童在補習班受虐始末,林母指出,她的孩子被班內一位不具教師資格的女教師施暴,只因林姓學童連喊三聲老師後,該名女老師就突發性情緒失控,連續毒打林童近十下,小孩回家後不敢告訴家長,一直到深夜發現孩子手臂瘀血才驚覺不對勁,即向補習班反映。

鄭功進說,整起事件補教業者不僅逾時通報,且自始就不願提供家長能還原真相的事發影片,林姓孩童的母親,只好帶著驗傷單等相關證據向他求助,為了防止再有類似情況發生,他除協助家屬將不肖業者的兒虐行徑公諸於世,並提出法律訴訟。

鄭功進議員服務處特助鄭紹頡表示,自己是第一線受理林姓母親陳情的人,正所謂「每個孩子都是父母的心頭肉」,本案因不當管教所造成的嚴重兒虐,翻遍現行的法令,竟只有逾時通報,可以罰款補教業者區區五萬元,即可繼續招生,這種比例原則嚴重失衡的規定,明顯不具嚇阻效果,有關單位若不盡早提出補救辦法,恐成兒虐防治潛在突破口。

林母重申,自始至終她只想要知道一個真相,她的小孩到底犯了怎樣的錯需要遭受補教老師這樣的「體罰」?她堅信補習班的經營者,才是最應該負起責任的人,因為只有在晉用教師時,做好品質把關,才能真正預防不當管教的行為發生。

鄭功進也強調,現行補習班晉用新進教師法定標準,除了不需要受過專業教育學程的訓練,甚至連最基本的教育心理學、教學方法等條件皆不要求,坊間多數的補教業者,一旦發生類似的兒虐事件,只要有按時通報,僅需開除不適任教師,幾乎無法可管。

教育局長楊振昇也在臨時會大會上答覆說,該案是三月五日發生,教育局三月八日才接到補習班通報,因此依法裁處業者隱匿通報新台幣五萬元,另經協調社會局介入調查,已於22日查明確定,將依違反兒少法相關規定可裁處60萬元罰鍰,並公佈老師姓名列入教育部不適任老師名單公佈四年。教育局感謝議員揭發該案,未來將加強稽查,若補習班、幼兒園再有類似不當管教、體罰事件發生,絕不寬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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