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定救總是中國國民黨的附隨組織 黨產會:不當取得財產應移轉國有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2021-03-23 17:11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23日召開記者會表示,歷經半年調查後,認定中華救助總會救總名下多筆土地、房屋…等不動產,及台幣3425萬元、美金75萬元捐款利息為不當取得之財產(詳細名單如網址https://reurl.cc/v5Gvbl所示),應移轉國有。已移轉他人而無法返還之不當取得財產需追徵價額。(圖/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YouTube)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在去(2020)年9月下旬時,認定社團法人中華救助總會(後稱救總)為中國國民黨附隨組織,並凍結現有財產13億元。黨產會今(23)日召開記者會表示,歷經半年調查後,黨產會今(23)日召開委員會,認定救總名下多筆土地、房屋…等不動產,及台幣3425萬元、美金75萬元捐款利息為不當取得之財產(詳細名單如網址https://reurl.cc/v5Gvbl所示),應移轉國有。已移轉他人而無法返還之不當取得財產需追徵價額。黨產會表示救總近9億台幣的不當取得財產,將於該會的處分書送達之次日起30日內,須轉為國有。

黨產會指出,救總係由中國國民黨奉蔣中正總裁指示籌備,於1950年4月4日以「中國大陸災胞救濟總會」名稱成立,1991年間更名為「中國災胞救助總會」,再於2000年間更名為「中華救助總會」。本會於2020年9月22日召開第98次委員會議決議,認定其為中國國民黨之附隨組織。

黨產會表示,救總自成立之初,其人事費、事務費乃至於辦公處所即由國家負擔,所從事工作多涉及兩岸、軍事及國防等國家機敏任務。國民黨藉當時執政優勢,混淆政黨與國家間之分際,將國家核心任務交付救總執行,給予高額政府補助,並使救總以一民間組織身分,取得影劇隨票附勸大陸救濟金、勞軍救災捐款、鑽石救災獎券收入、一人一元捐獻運動之捐款、中央銀行支付之利息、美援經費及國際協款等,即有違政黨本質並悖於民主法治原則。

黨產會指出,救總歷年雖有取得國內外捐款等正當收入,惟遠低於其支用金額,可認該正當收入已花用殆盡。首段附表所列財產為《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第4條第4款所規定不當取得財產之現存利益,依同條例第6條規定,應移轉為國有或追徵其價額。

黨產會表示,於該會處分書送達之次日起30日內,救總應移轉前列附表一所列不動產(及自處分作成日起至移轉為國有日止之孳息)為中華民國所有;經黨產會調查,附表一所列不動產含土地3329坪、建物4318坪、車位349坪,每年可收年租金約新台幣4,900萬元,公告現值高達新台幣8億352萬元。

就附表二所列現金,黨產會表示救總應移轉「一人一元捐獻運動之捐款及中央銀行支付之利息」新台幣3425萬1,630元及美金75萬1,937.37元為國有,並追徵其所獲台北縣土城市頂埔段溪頭小段54-2地號土地徵收補償金新台幣579萬3,018元,總計約新台幣6147萬4863元。

黨產會亦表示,救總尚有約4億元之現金未在本次處分範圍內,是否屬不當取得財產之現存利益,而應移轉為國有,該會將持續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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