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食品安全 南市加強抽驗豬牛肉原產地

記者李文生/台南報導 2021-03-04 18:35

為保障食品安全,台南市政府加強查核肉品製造業、輸入業、餐飲業及販售業等,豬原料標示及來源文件正確性,110年2月份查核854家次,結果皆符合規定。另外,抽驗業者販售或使用的豬牛肉及可食部位原料,至2月底共抽驗289件,240件與規定相符,其餘49件持續檢驗中。

衛生局表示,聯合稽查行動,由該局結合環保局、經發局、教育局、農業局、政風處、警察局及法制處消費者保護官等進行,2月份查核854家次,結果皆符合規定。抽驗業者販售或使用的豬牛肉及可食部位原料289件,其中,豬198件,牛91件,240件與規定相符,其餘49件持續檢驗中。

衛生局提醒食品業者,請依規定於營業場所明顯處,或於產品外包裝上,以中文標示豬牛原料原產地。若未依規定標示,依法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若原產地標示不實,依法處新台幣4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罰鍰。若檢驗動物用藥含量超過安全容許量,依法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並公布業者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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