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克力品名新制明年上路 食藥署:巧克力「含餡」須標示在品名前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2021-03-02 22:00

衛福部2)日公告修正「巧克力之品名及標示規定」,未來含餡巧克力產品,需在品名前加標示「含餡」或「加工」或等同字義。該項新規定預計2022年1月1日起正式上路。(圖/Pixabay)

市面上巧克力產品百百款,除了有標榜可可脂含量高的黑巧克力外,亦有含堅果、葡萄乾…等內餡的巧克力,以及巧克力抹醬…等產品。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表示,為使含餡及非固體型態巧克力產品資訊透明,因此今(2)日公告修正「巧克力之品名及標示規定」,未來含餡巧克力產品,需在品名前加標示「含餡」或「加工」或等同字義。這也表示,民眾愛吃的金莎巧克力,未來需改名成「金莎含餡巧克力」。該項新規定預計2022年1月1日起正式上路。

食藥署表示,為使含餡及非固體型態巧克力產品資訊透明,衛生福利部公告修正「巧克力之品名及標示規定」,重點說明如下:

一、 新增含餡巧克力之標示規定,規範含餡巧克力產品其巧克力含量至少25%,並應於品名前加標示「含餡」或「加工」或等同之字義。

二、 新增半固體型態或流體型態巧克力製品之標示規定,規範巧克力抹醬、巧克力糖漿,其總可可固形物含量至少5%或可可脂至少2%。

三、 刪除代可可脂巧克力標示規定,即添加植物油超過該產品總重量百分之五的產品,不得以「巧克力」為品名。

食藥署表示,巧克力新制命名規定,將自2022年1月1日起實施,未依規定標示,將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處3萬至300萬;標示不實者,處4萬至4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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