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親母帶獨生女兒一起相親 盼對象是單親父子

記者葉志成/桃園報導 2021-02-22 06:03

單親婦人希望獨生女兒嫁給單身父子,中壢區美滿服務中心主任徐乃義將力促良緣。(照片非當事人)

一位單親母親帶著獨生女兒,一起到專業婚友聯誼機構找對象,母女開出的條件是希望安排也是單親的父子,希望婚後母女仍能同住,由於要求條件特殊,讓資深社工人員也直呼:大工程!但仍是允諾會大力促成。

今年50歲,在金融機構任職的張姓喪偶婦人,帶著24歲,在公司擔任出納的獨生女兒,到中壢區美滿服務中心要找對象,母女同行找對象的例子屢見不衰,社工人員也不以為意,並且照往例諮商、會談,並填寫基本資料、驗證件及開出希望的交往條件,張姓婦人開出主客觀條件外,還希望安排也是單親父子可以結親家,她說,希望自己找到歸宿,獨身女兒乖巧,丈夫過世後女兒貼心陪伴,當然希望女兒婚後仍可同住一起,她的要求讓美滿服務中心主任徐乃義能理解但也有些訝異。

張姓婦人要求,希望安排的單親父子也是喪偶,父親最好是白領或軍公教,兒子希望是科技業或專技人才,身高163,體重52的張婦,與身高165,體重49的女兒,由於打扮亮麗,對自己客觀條件充滿信心。只是擔心,如果父母先結婚,兒女成了「兄妹」,會不會不能結婚。

中壢區美滿服務中心成立36年,促成兩萬多對「美滿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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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乃義告訴張姓婦人,即使兒女成了「兄妹」,因為沒有血緣關係,依照我國親屬法的規定,親屬有三種,就是配偶、血親和姻親,親家當然不是配偶;再來,沒有血緣關係,也不是血親,親家的關係是血親之配偶之血親,並未包含在969條姻親中,如果親家之間有親屬關係,那麼就涉及近親禁婚的問題,正因親家不具親屬關係,所以聯姻不但不違法,反倒是喜事成雙,因此在法律是允許的。

不過,徐乃義也擔心,想找單親父子有些難度,父子與母女主客觀條件相當並不容易,尤其長輩條件相當,晚輩不一定會適合,晚輩情投意合,長輩也不一定能匹配,不過即是如此,成立36年的中壢區美滿服務中心仍願意極力安排撮合。

徐乃義指出,張姓婦人母女情深,希望婚後與女兒也同住,但這是可遇不可求,如果希望同住列為第一優先,但得知我幸,否則仍是以自己與女兒找到真正的幸福為優先考慮,能否親上加親靠機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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