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檢女2度讓男友探視過夜 中市府重罰20萬

記者孫詩蘋/台中報導 2021-02-03 17:02

台中市南屯區一位女子1月26日自中國大陸返台,居家檢疫期間竟2度讓男友到住所探視過夜,嚴重違反防疫規定,台中市政府依照《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重罰20萬元罰緩。

台中市長盧秀燕3日上午召開內部防疫會議,嚴厲斥責「可惡至極!」,盧秀燕說,防疫期間國人們皆小心謹慎地防疫,市府也定期召開防疫會議,邀集專業醫師學者集思廣益、苦口婆心地宣導,但這名女子竟然不顧防疫安全2度讓男友陪住,盧秀燕強調,民眾違反規定、心存僥倖,造成疫情傳播風險,且違反中央「 一人一戶」規定,必定嚴懲重罰,絕不寬貸。

衛生局說明,中央疫情指揮中心規定,自1月15日起居家檢疫者都必須要「一人一戶」,違者可依特別條例處10萬元至100萬元罰緩,根據區公所現場訪查並調閱監視器發現, 這名女子入境後連續兩天讓男友進入住所陪住,造成社區疫情傳播風險大增,違規情節重大,衛生局依特別條例加重處以20萬元罰鍰;此外,其男友現已要求暫停上班,目前一採陰性,待自主管理7天期滿將再進行二採,同樣陰性才可恢復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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