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檢疫男多次違規外出 中市重罰百萬

記者孫詩蘋/台中報導 2021-01-25 17:38

台中市神岡區一位男性台商1月21日自中國大陸返台,居家檢疫期間竟多次離開住處,嚴重違反防疫規定,市長盧秀燕怒斥「惡行重大,一定重罰!」台中市政府衛生局除已將男子強制送至集中檢疫所,25 日下午更決定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重罰100萬元罰緩。

因應新冠肺炎疫情,所有入境旅客須居家檢疫14天、不得外出,違者依《嚴重特殊傳染病特別條例》 可處10萬元至100萬元罰緩,但台中市神岡區這位男性台商,竟在居家檢疫期間竟一再外出,衛生局表示,根據區公所現場訪查並調閱監視器發現這名台商在檢疫期間違規外出 7次,視居家檢疫規定於無物,造成社區疫情傳播風險大增,違規情節重大,衛生局決定依特別條例加重處以最高金額100萬元罰鍰;此外, 男子強制集中檢疫期間將無法領取每日1000元防疫補償,還須自付每日3000元集中檢疫費用。

衛生局長曾梓展呼籲,居家檢疫民眾務必遵守規定不得外出, 如有違規市府絕不寬貸; 居家檢疫期間如有相關需求可洽市府關護中心(04- 22289111分機21696、21697、21698), 市府將盡力協助市民度過檢疫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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