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傳武肺患者收治醫院名單 指揮中心:散布假訊息最重罰300萬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2021-01-15 22:00

網路社群近日出現相關訊息,聲稱武肺患者收治在某幾間醫院。對此,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表示,這些都是假訊息,民眾切勿轉傳,違者當心觸犯「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社會秩序維護法」,最重恐吃上新台幣300萬元罰金。(圖/衛福部Facebook)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2日公布,北部某醫院有1名醫師、1名護理師感染武漢肺炎,成本土第57例(案838)、58例(案839)武肺案例。而案838亦是國內出現武肺疫情以來,首位確診的醫師。近幾日民眾除關心相關疫情發展外,網路社群也開始出現相關訊息,聲稱武肺患者收治在某幾間醫院。對此,指揮中心發言人莊人祥今(15)日表示,這些都是假訊息,民眾切勿轉傳,違者當心觸犯「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社會秩序維護法」,最重恐吃上新台幣300萬元罰金。

指揮中心表示,近日通訊軟體流傳「沒事儘量不要去以下醫院……以上均是新冠病毒感染者的收治醫院…..」、「CDC公布的最後6例家庭感染要注意的地區……某某醫院不准進入……」等相關不實訊息,指揮中心表示,該訊息是假的,請民眾勿轉傳。

網路社群近日出現相關訊息,聲稱武肺患者收治在某幾間醫院。對此,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表示,這些都是假訊息,民眾切勿轉傳,違者當心觸犯「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社會秩序維護法」,最重恐吃上新台幣300萬元罰金。(圖/衛福部Facebook)

網路社群近日出現相關訊息,聲稱武肺患者收治在某幾間醫院。對此,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表示,這些都是假訊息,民眾切勿轉傳,違者當心觸犯「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社會秩序維護法」,最重恐吃上新台幣300萬元罰金。(圖/衛福部Facebook)



指揮中心重申,疫情或防治措施等資訊應由指揮中心統一對外公布,民眾接獲來源不明的疫情訊息時,應先進行查證,勿隨意散播、轉傳,以免觸犯「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 14 條,或「社會秩序維護法」第 63 條第 1 項第 5 款規定。

依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14條規定,散播有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流行疫情之謠言或不實訊息,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300萬元以下罰金。

而「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1項第5款也規定,散佈謠言,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者,處3日以下拘留或3萬元以下罰鍰。

指揮中心也請民眾勿轉傳有關疫情的不實訊息,以免觸法。

※台灣好新聞提醒您:武漢肺炎防疫不恐慌!

肥皂勤洗手、公共場所戴口罩,減少聚會不握手,避免接觸禽畜類動物、生食肉品!

國外入境若身體不適主動通報機場及港口檢疫人員,出現疑似症狀撥打防疫專線,戴口罩儘速就醫,並告知醫師旅遊史。

※免付費防疫專線:1922、0800-001-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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