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嚴管萊豬依法有據 高思博:釋憲前中央不得再任意干預或恐嚇地方政府

記者莊漢昌/台南報導 2021-01-06 17:12

國民黨中常委高思博針對萊豬違憲話題深入探討,認為地方政府依法有權嚴管萊豬,一切以司法院釋憲結果為準,目前應繼續施行相關的自治條例,中央不得再任意干預或恐嚇地方政府。

高思博指出,行政院政務委員羅秉成越權了!行政院長蘇貞昌直指地方政府訂定萊豬自治條例違憲,也是無權之論,甚至霸道。

高思博說,我國行政體制採均權制度,中央和地方政府皆為公法人,各有權限,中央職權未明訂食品安全項目,蘇和羅都說全國行政應該一致,並不周全,地方依法可以因地制宜制定各自不同的自治條例。

釋憲解釋令738案,為中央規定電動玩具業距離學校須50公尺,但釋憲解釋令同意地方可按照各自需求,規定更嚴格的100或150公尺,高思博指出,抗衡萊豬多年的蘇偉醫師即建議比照此解釋令的精神,根據老年、心血管患者、孕婦、嬰幼兒等高風險族群較多的縣市可嚴管萊豬的檢出量,例如嘉義、屏東、台東等地。

蘇院長日前宣示執行此自治條例的低方公務員將移送懲戒,但高思博提醒表示,地方公務人員移送懲戒權在縣市首長,何況新北市長侯友宜已明白宣告他會當公務員的依靠,公務員們其實無須畏懼。

目前,嘉義市已向司法院提議請求解釋萊豬自治條例是否有違憲,所以,高思博呼籲中央尊重地方政府的權限,不但不該再失格來恐嚇、批評,更要接受地方自治條例在解釋令發布之前的有效性,希望同樣已制定萊豬自治條例的台南市政府,也比照提出釋憲案,不再聽令中央的越權干預地方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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