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黎智英交保 中共黨媒下指導棋:逃走誰負責?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2020-12-27 18:09

香港警方國安處以「勾結外國勢力」等罪名為由,逮捕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他的兩名兒子及多名壹傳媒高層,震驚國際社會。(圖/翻攝蘋果日報Facebook影音直播)

一國兩制夢碎,中共全面打壓民主派人士。香港眾志三子黃之鋒、林朗彥和周庭,因反送中運動,被關進「黑牢」。香港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也被指控「詐欺罪」、「勾結外國勢力」,他被扣上手銬、腰纏鐵鏈,遭港府「未審先囚」,國際媒體紛紛譴責,西方政治人物呼籲儘速放人。黎智英關押20天後,獲批准保釋,不過須繳交港幣1,000萬元保釋金、不得離開住所,形同「軟禁」。多家親中港媒以社論炮轟法官批准黎智英保釋,中共黨媒人民日報也發表文章質疑,「黎智英身負重罪,倘若藉此逃遁或在保釋期間繼續禍亂香港,誰來負責?」,似乎對港府司法體系下指導棋?

人民日報透過微博發文,以「批准黎智英保釋,對香港法治傷害太深」為題,發表評論,還po上黎智英身處鐵柵欄後的圖片,並喊話「香港法院:你們是不是管轄確有困難?」

人民日報痛批,黎智英「惡名昭彰,極度危險,卻成為香港以違反國安法罪名逮捕的嫌疑人中,首個被保釋的人,實在匪夷所思。香港國安法立法後,如果像黎智英這樣的亂港禍首都可以保釋,還有誰不能保釋?」

內文還搬出香港國安法第55條規定,「案件涉及外國或者境外勢力介入的複雜情況,香港特別行政區管轄確有困難的」,經相關法律程序,由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公署行使管轄權。

(圖/翻攝人民日報微博網頁weibo.com)

(圖/翻攝人民日報微博網頁weibo.com)



人民日報抨擊,「長期以來,黎智英不僅在網路、媒體上公開呼籲外國制裁香港,甚至私會外國政客,搖尾乞憐、賣國賣港。凡此種種,難道還不足以啟動第55條的相關規定?」

人民日報稱,黎智英所涉案件事關國家安全,在香港具有標志性意義,若司法機關不能秉公處理、依法辦事,就會對香港法治和社會公益造成巨大衝擊,將國家安全置於極度危險的境地,產生難以估量的負面效應。

人民日報提到,香港律政司已正式向終審法院提出上訴,並要求在等候處理上訴許可期間再度羈押黎智英。「我們期待,香港司法機關嚴格落實基本法、香港國安法規定,作出正確選擇。我們相信,在中國的土地上,在香港國安法出台之後,像黎智英這樣的叛國亂港分子必將受到法律的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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