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東放牧飼養家畜管理自治條例已生效 違者最高可罰6萬

地方中心/台東報導 2020-12-25 07:40

台東放牧飼養家畜管理自治條例已實施 若勸導無效即開罰

「台東縣放牧飼養家畜管理自治條例」已於11月底生效,為避免民眾觸法重罰,縣府農業處長許家豪率畜保科人員密集下鄉宣傳,許處長表示,一旦飼主違反規定,將處以6萬元以下罰鍰,並且將按次處罰,請飼養者務必為牛隻掛耳標列冊、遠離省道。

許處長指出,為約束飼主管理牛隻,從去年8月開始,除了密集在各地區辦理7場次的牛隻掛耳標宣導會,規定飼主將牛籍資料登錄、建檔,以加強管理外;今年並積極為「台東縣放牧飼養家畜管理自治條例」催生,且已於11月29日起正式生效。

許處長說,飼主在距離省道二百公尺內飼養牛隻或是在縣府指定公告道路一定範圍內飼養家畜、未在牛隻身體標示可以識別的資料或沒有依標示逐一列冊備查等,而且不按規定限期改正,將處罰飼主新臺幣一萬元以上六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畜保科長饒和奇強調,在自治條例公布施行前已飼養的家畜,飼主應該在自治條例公布施行之日起三個月內,也就是明年2月底前必須完成家畜身體標示及填報相關資料,逐一列冊送本府備查。

目前已經陸續辦理完成功鎮、東河鄉、關山鎮、達仁鄉、大武鄉、金峰鄉、太麻里鄉的說明會,25日還要在卑南鄉、台東市辦理,農業處歡迎飼主及民眾前往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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