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偉碩公訴罪難撤告? 法務部:若非告訴乃論,依法處理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2020-12-22 12:15

(圖/國民黨立法院黨團Facebook)

前榮總醫師蘇偉碩發表萊劑對人體有害的言論,稱萊劑毒性可能是搖頭丸的250倍,食藥署認定散布不實訊息,依違反「食安法」向警政署告發,最高可關3年。蘇偉碩日前又改口,承認引用論文數據誤植,萊劑毒性僅有搖頭丸的1/4。衛福部長陳時中坦言,食藥署建議提告,最後由他決定,「不得已才這樣做」。陳時中說,最主要能以正視聽,錯誤訊息不要傳播,「當然不排除不提告。」

媒體詢問,「食安法」非告訴乃論,是否喊撤告就撤告?法務部長蔡清祥22日受訪表示,按照法律規定,如果屬於告訴乃論案件,告訴人可以撤告;如果非告訴乃論案件,檢察官受理後會依法處理。

行政院長蘇貞昌22日在立院受訪時態度放軟,肯定蘇偉碩更正自己的錯誤,這是很好的態度,政府不是一定要追究誰的責任。既然蘇偉碩已有了更正的態度,會請司法機關斟酌。盼國人談論事情一定要有科學根據,依據正確的數字作理性討論,少一點情緒、少一點政治,這是台灣最可貴,最需要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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