廠房土地遭棄置廢棄物 屏東縣呼籲民眾勿任意出租

地方中心/屏東報導 2020-12-22 07:40

日前發生民眾承租土地任意堆置處理廢棄物遭屏東縣政府環境保護局查獲,移送司法機關偵辦,並經屏東地方法院於日前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並追徵不法所得45000元。環保局強調,民眾對於閒置農地或廠房出租,務必謹慎並瞭解承租人用途,加強巡查,避免出租給不肖業者作為非法堆置處理廢棄物場所,否則可能面臨刑責及清除處理廢棄物或土壤整治等重大財物損失,切勿因小失大甚至觸法,不可不慎。

環保局表示,近來多次查獲不肖業者利用人頭與地主承租土地或廠房,將廢棄物棄置土地或廠房後就不見蹤影,造成地主可能面臨刑責及清除處理廢棄物或土壤整治等重大財物損失,呼籲民眾對於閒置農地或廠房出租,務必謹慎留意其用途並加強巡查,避免觸法。

另為嚴密阻絕境外的非法棄置廢棄物入侵,環保局持續展開「天羅地網」專案執行計畫,每周不定時不定點與警察局在聯外道路及橋樑進行車輛攔檢,自109年1月起統計至109年12月20日止計出動攔查人力480人次、攔查26件次。

環保局為取締境內非法棄置廢棄物案件,亦採用最新科技執法技術,透過移動式電眼監控搭配智慧臉部對焦及自動車牌辨識系統揪出非法棄置行為人,自109年1月起至109年12月20日止透過監控系統共告發125件,裁罰金額共計新臺幣36萬7800元。

環保局長顏幸苑表示,環保局與司法單位合作建立打擊環保犯罪模式,民眾不要有僥倖的心態任意棄置廢棄物,也呼籲民眾若發現有污染行為,立即撥打環保局公害陳情專線:0800-066666或08-7351928,遏止不法業者非法堆置及處理廢棄物污染環境行為,共同守護環境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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