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單月加班達93小時 相互公司遭罰40萬元

記者黃村杉/新北報導 2020-12-21 11:46

勞工局21日公布今年第6波違反勞動基準法/職業安全衛生法/性別工作平等法/勞工退休金條例的雇主名單,計有289家業者

新北市政府勞工局21日公布今年第6波違反勞動基準法/職業安全衛生法/性別工作平等法/勞工退休金條例的雇主名單,計有289家業者。勞基法違規情形以未依法給付加班費最為嚴重,計有82家;其次出勤紀錄未逐日記載勞工出、退勤時間及使勞工超時工作,各有42家;至於未給予勞工例假休息,則有34家。

此外,未足額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計有1家。違反職安法部分,以未提供必要安全衛生設施最為普遍,計有56家;至於違反性工法部分,針對工作場所發生性騷擾未採取立即有效糾正補救措施者,則有4家;另有1家以勞工申請產檢假、產假、安胎假過多為由解僱勞工而遭開罰。以上違規雇主名單皆已匯入「新北勞動雲」的「違法雇主查詢」專區(https://ilabor.ntpc.gov.tw/cloud/Violate)。

勞工局指出,此次公布名單中,印刷電路板製造業相互公司及南山人壽有使勞工超時工作,其中相互公司甚至有使勞工單月加班達93小時,兩家公司都已是第5次違反,分別遭處重罰40及35萬元;另遠東鐵櫃公司因未足額給付勞工加班費、使勞工超時工作、未給予勞工休息時間,遭處罰鍰35萬元;此外,有2家事業單位以業務緊縮為由資遣勞工,未依法給付資遣費,已影響勞工權益重大,分別各處罰鍰30萬元。

勞工局長陳瑞嘉表示,勞基法罰鍰金額已提高至100萬元,新北市政府亦已於109年6月8日修正公告新的裁罰基準,依照違規次數、僱用勞工人數及違法情節決定罰鍰金額,違規事業單位如為上市/櫃公司者,將加重裁罰金額20%。以違規事業單位僱用勞工人數101人以上為例,如經檢查發現未依法計給勞工加班費,第1次違規的罰鍰金額,原則上將自4萬元起算。呼籲雇主遵守法令規定,以免屆時遭受高額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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