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槍報備寬限期12/11將至 逾期最高可罰20萬元

記者林重鎣/台中報導 2020-12-02 15:18

操作槍。林重鎣攝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修正案已於109年6月12日生效, 將「操作槍」全面納管並提高罰鍰, 為保障修法前已持有操作槍支團體或民眾之權益,盡速於12月11 日前攜帶「操作槍」及相關身分證明文件, 至戶籍所在地的警察分局辦理辦理報備合法持有或自願繳銷; 如未能於期限內完成報備程序, 依據新修正的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違法持有最高可處罰鍰新臺幣 20萬元。

太平警分局指出「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查禁的模擬槍,指外型、 構造及材質類似真槍,且具類似槍機、撞針及裝填子彈等裝置, 足以改成具有殺傷力的槍枝,新法修正後, 俗稱道具槍的操作槍也同列模擬槍, 都需受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管制。

截至目前為止,太平警方已受理民眾報備合法持有操作槍計3枝, 申請民眾大多接觸「生存遊戲」之玩家,進而持有操作槍枝, 這段期間在網路、新聞或是太平警方的官方網站看到相關訊息後, 就打電話詢問並至分局辦理報備持有,透過此一合法登記程序, 不僅可讓他安心收藏操作槍枝,也保障持有人的權利。

太平警方表示,將操作槍納入管制,目的是根絕違法改造槍枝來源, 保障社會大眾生命財產安全,警方將持續全面查察非法槍枝, 也提醒民眾記得在期限內儘快報備持有或繳銷操作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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