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超前部署促進產業升級 首推「食品原料產地溯源」方案

記者葉志成/桃園報導 2020-11-29 07:12

桃園超前部署首推「餐飲溯源 魅力饗宴」!

桃園衛生局為因應明(110)年1月1日中央公告標示新制上路,原產地標示是真是假,市民的擔心我們聽到了! 為排解民眾的質疑,桃園市衛生局對傳統市場、夜市及小吃店採逐家/攤輔導,以確認原產地標示正確性,並以最不容易做到的夜市餐飲業者導入「食品原料產地溯源」方案,促進產業升級,鼓勵業者使用產銷履歷之食品原料,並主動揭露,讓消費者掃描二維條碼(QR code)清楚得到美食佳餚來源,做為首推餐飲溯源示範縣市!

桃園衛生局表示,標示新制影響桃園市近20,000家販售完整包裝、散裝食品及直接供飲食場所業者,包括明(110)年1月1日中央開放含有萊克多巴胺容許量之豬肉進口,以及公告未具公司或商業登記之販售散裝20項農畜禽產品業者,皆須揭露原產地標示,衛生局10月起已全面啟動標示輔導專案,由現有食安人力40名及委託中華食品安全管制系統協會聘請專家學者20名,規劃辦理41場教育訓練,宣導環境衛生、追溯追蹤、食品效期及標示管理等規定外,並對於傳統市場、夜市及小吃店業者,採實地輔導完成原產地標示。

又因消費者對原產地標示正確性疑慮,故桃園市超前部署,首推餐飲業食材溯源標章揭露,擇定八德區「興仁花園夜市」為輔導試辦,提升產業競爭,鼓勵業者響應溯源標章揭露,計有90家攤商使用具有「國產生鮮豬肉追溯拍賣編號」、「禽肉屠宰衛生檢查合格標誌」、「雞蛋溯源標籤」及「產銷履歷驗證農產品」等產銷履歷食材原料,且店內自主揭露供消費者查詢、掃描QR-Code,確認原產地標示真實性。

桃園衛生局呼籲食品業者應如實標示原產地,倘未依規定標示,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7條,可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如有標示不實者,依同法第45條,可處新臺幣4萬以上400萬元以下罰鍰。為保障民眾食安知的權益,應落實「農場到餐桌」溯源管理,積極響應溯源標章揭露,亦可教育食品供應鏈最末端之市場攤商及餐飲業者索取及保留來源資料。本次輔導完成原產地標示之業者名冊將於衛生局網站「美豬美牛產地標示專區」公告,供消費者查詢;防疫期間民眾至人潮擁擠及密閉空間場所,也務必落實戴口罩,並落實手部衛生及咳嗽禮節,一同放鬆享受桃園美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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