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修正營建剩土方自治條例    桃市都發局長拒絕執行

記者黃駿騏/桃園報導 2020-10-22 21:52

針對桃園市合法土資場,市府地政局都有空拍圖資。

針對桃園市「營建剩餘土石方管理自治條例」,市議員劉安祺提出修正案,將現行合法登記砂石碎解洗選場等行業可轉換為土資場,將於23日起一連9天的臨時會中進行審議。都市發展局長盧維屏認為提案並未考量市府管理能力及市場胃納量,貿然通過將拒絕執行。

市議員劉安祺表示,桃園市「營建剩餘土石方管理自治條例」已經10幾年未更新,修正後與營建署同步實施,以符合環保再利用精神。

劉安祺提案修正「營建剩餘土石方管理自治條例」第4、5、7條草案,也獲跨黨派13位議員連署,。其中第四條「在平地或海埔地面積不得小於一公頃;在山坡地面積不少於三公頃」及第五條「設置基地其外緣地界與鄉村區丶住家五戶以上(以門牌計之)、住宅區、古蹟、醫院、學校、文教設施之水平距離未達一百五十公尺者」都增列「既設合法工廠登記者不在此限」。

第七條「本市轄內合法登記之砂石碎解洗選場、磚瓦窯場、輕質骨材廠丶水泥廠、瀝青拌合場、預拌混凝土廠等目的事業處理場所,收容營建剩餘土石方為原料者,應先向本府申請核准作為收容處理場所」,增加「其他回收再利用處理場所」。

對於修正案,都發局長盧維屏表示,開放土資場設置是重大公共議題,可以公開討論,但必須取得共識後才能實施。最重要的是要考量管理機制是否完備,市場的胃納量等,這些都需要科學的數據,才進行政策的推動,如果是業者找議員提案就要市府照辦,市府將拒絕執行。

盧維屏說,土資場涉及的利潤非常龐大,市府無意圖利現有的土資場,但要開放那些行業、怎樣開放,這些都是需要討論凝聚共識,再由市府主動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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