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市首創自治條例列管笑氣 維護市民健康

記者葉志成/桃園報導 2020-10-16 12:02

桃市首創自治條例列管笑氣,維護市民身心健康。

為維護桃園市民身心健康,桃園市政府於10月底預告「桃園市特定氣體不當使用防制自治條例」草案,率先將「一氧化二氮(笑氣)」列管,未來氣體業者販售需列冊登載購買人資訊、標示警語及廠商資訊,更規範特定旅宿業及娛樂場所業者應通報場所內有人持有或施用之義務,建置完整防制網絡。若有笑氣以外等其他危害人體健康氣體出現,經公告後將適用本自治條例進行納管規範。

笑氣因未列為毒品或其他管制物質管理,故販售運送氣體尚無相關法規可規範,導致民眾取得容易,進而誤用成癮,長期吸食將造成末梢神經與脊隨病變,出現四肢麻痺、肌肉無力等症狀,甚至出現嗜睡、幻覺、失憶、憂鬱等精神異常的狀況。根據桃園市政府警察局資料,桃園市108年查獲施用笑氣件數為134件,平均施用年齡為24歲, 109年截至7月查獲施用笑氣件數攀升至455件,平均施用年齡為25歲。

衛生局長王文彥表示,青少年常因同儕慫恿而接觸笑氣,以為笑氣不是毒品,就輕忽對身體以及心理的危害,鑒此,桃園市府相關局處共同研擬「桃園市特定氣體不當使用防制自治條例」,規範如持有特定氣體,則需提出相關資料佐證正當用途,違者將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避免特定氣體流入不當使用管道,損害民眾身心健康,衛生局也會結合市府各網絡單位,共同宣導笑氣危害,建立桃園無毒安全的生活環境,如對於草案內容有修正建議者,歡迎於本草案預告之次日起14日內陳述意見(Email: 10059877@mail.tycg.gov.tw )。

若身邊有親朋好友施用笑氣,卻不知如何提供協助,可撥打桃園市毒品危害防制諮詢專線0800-770-885(24小時免付費專線電話),由專人提供專業協助,一同守護您和親友的身心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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