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範兒虐事件 中市將研擬制定兒少保護自治條例

記者黃志政/台中報導 2020-09-30 15:13

針對兒虐事件頻傳,台中市將強化防範措施,市長盧秀燕30日答覆議員質詢時承諾,將制定兒少保護自治條例、強制規定幼兒園及托兒所全面裝設監視器,盧秀燕說,防範兒虐台中必須無所不用其極,她非常認同議員的看法,雖然兒少保護法令只有中央有,但地方也可以制定自治條例強化兒少保護。

台中市議會定期會30日繼續專案報告議程,民進黨議員賴佳微、陳淑華針對近日不斷出現的兒虐新聞提出質詢。議員們認為,這些案件長期下來讓家長對於將孩子送去幼兒園以及托兒所逐漸產生疑慮,而市府卻總是出事後才亡羊補牢。

賴佳微認為,為了保護台中市的兒童,應該要仿照台南起草日前正在研議的兒少保護自治條例,確立市府各權責單位針對兒虐防治所應執行之業務,並加強作為,來避免一些三不管地帶的發生,或許兒虐的案件能夠因市府建立更綿密的網絡而降低,除此之外也要針對這些施虐者訂定更嚴厲的罰則。

賴佳微指出,上週台中一位一歲大的男童從幼兒園回來,滿是傷痕跟咬痕,卻發生監視器壞掉,無法釐清虐童真相,讓家長相當氣憤。連有裝監視器都能把畫面給黑箱掉,更何況還有許多未裝監視器的幼兒園?八月的時候台中市教育局統計全市762家公私立幼兒園,僅六成二裝設監視錄影器設備,但台中市教育局幼教科既然說目前尚無法源依據去要求所有幼兒園都必須強制裝設,那就應該要藉由起草台中市兒少保護自治條例的機會,來讓強制裝設監視器入法,去降低不少家長的疑慮。

賴佳微希望市長能夠履行在議事堂上的承諾,確實的主導各局處去完善兒少保護的自治條例來彌補現有法令可能有不夠完善的部分,包括台中市的幼兒園應強制安裝監視器並定期修檢,以避免下次再有疑似虐童的關鍵畫面遭有心人士刻意滅證。透過法制面與市府各局處業務的強化,讓台中市的孩子能在更健全的環境之下成長。

陳淑華也說,幼兒園的兒少保護一定要去做,一定要落實,市長應該責成相關單位制定自治條例,讓保護兒少政策入法,最近審計處的審計報告也有提到,台中市幼兒園裝設監視器的比例太低,幼兒園裝監視器不僅可以防範兒虐,也可以在不幸真的發生了之後釐清責任。

對此市長盧秀燕表示,她非常認同議員的看法,她要正面回應議員的意見,雖然兒少保護的法令只有中央有,但地方可以再加強,可以制定自治條例,強制規定幼兒園、托兒所全面裝設監視器,強化保護兒少的權益,所以她將責成相關單位朝這方面去研究制定自治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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