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日國小學童成植物人案等四年獲國賠 議員盼校方不要上訴

記者黃志政/台中報導 2020-09-16 20:51

台中市烏日國小學童因心臟病發成植物人案纏訟4年後法院判學校疏失須國賠,但是校方不服判決將再上訴。為了不要讓家屬再為官司奔波,儘早讓事件塵埃落定,民進黨市議員賴佳微、江肇國、張家銨要求市府尊重法院判決,不再上訴。

烏日國小楊姓學童2016年10月某日上午隨班上練跑後昏倒成植物人,家屬控告學校及班導師疏失,並申請國賠,案經四年訴訟,近日行政訴訟一審結果出爐,判定學校確有疏失,全案應國賠462萬餘元。但校方第一時間回應自認絕無疏失,要持續上訴,議員接獲家長陳情,訴訟至今多年已經身心俱疲,不只原本的生活受影響,現在照顧孩子要醫院、法院兩頭燒,生活更備感壓力,希望市府能尊重法院的判決,不再上訴。

議員們表示,為政者應體諒家長心情,並要承擔起責任,不要任何事都要與民爭論,儘早讓事件塵埃落定,讓家長能夠放下心去專心照顧孩子才是正確之道。2016年事發至今已經四年之久,好不容易行政訴訟一審結果出爐,家屬獲國賠462萬餘元。但校方若持續上訴,家長擔心又要醫院、法院兩頭跑,希望事件儘早落幕。

議員表示,為政者應體會當事家長的心情,不要拿人民的納稅錢打這種無謂的官司。從楊小弟的判決來看,法院端認定校方確實在不少的程序上有其疏失。市府方應該要做的是持續檢討台中市校園的急救流程,或是校園AED使用的訓練是否落實。他要求,市府要誠懇認錯、承擔責任,不要再造成家屬的二次傷害。

議員表示,誰都不希望這件事情發生在自己孩子身上,非常心疼楊爸爸、楊媽媽不停的在醫院、法院奔波的壓力。他們很擔心上訴後,法官會有不同的想法而改變判決,他們真的很需要這筆錢去照顧楊小弟弟,期盼市府能讓這件事就此塵埃落定。

議員們表示,市府應尊重法院審判的結果,雖然再多的金錢換不回男童的健康,但是有許多家庭為了照顧家中的植物人,不僅得花大筆金錢,更是要耗費許多的心力。且根據統計,每位植物人每月居家照顧費用就要2萬多元,在院安養更高達5萬左右,這些都會讓已經受傷的家屬更為困難。期盼市府能將心比心,體諒家屬並協助他們有圓滿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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