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中製口罩偽裝成台製 9/17起台製醫用口罩需有MD、MIT雙標示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2020-09-10 22:00

衛福部食藥署於10日預告「平面式醫用口罩之標示應刊載事項」,規範自2020年9月17日(週四)起,國內產製之平面式醫用口罩,須逐片以鋼印標示「MD」(即Medical Device之縮寫)及「Made In Taiwan」。(圖/總統府Flickr)

應武漢肺炎疫情而生的實名制口罩販賣制度,3日傳出身為口罩國家隊成員的加利科技,為賺取更多利潤,將出貨的實名制口罩混摻中國製非醫用口罩,並送至新北市、台北市、宜蘭縣部分區域藥局販賣;今(10)日則再傳出另一間口罩國家隊「豪品」從中國進口718萬片口罩,卻加工標示「台灣製」,初步估計有400多萬片流入市面,但未流入實名制口罩通路。為方便民眾辨識口罩是否為國內產製之醫用口罩,以保障國人之權益,衛福部食藥署於今(10)日預告「平面式醫用口罩之標示應刊載事項」,規範自2020年9月17日(週四)起,國內產製之平面式醫用口罩,須逐片以鋼印標示「MD」(即Medical Device之縮寫)及「Made In Taiwan」。

食藥署表示,自武漢肺炎疫情爆發以來,醫用口罩成為國人生活的必需品,為讓民眾可以快速且明確辨識所選購之口罩是否為國內產製之醫用口罩,食藥署於收集彙整各界意見後,公告將強制要求國產平面式醫用口罩(含一般醫用口罩及外科手術口罩),皆須於口罩本體上,距離邊緣1.5公分內,逐片以鋼印標示「MD」及「Made In Taiwan」,標示之字高不得小於0.4公分,以確保國產醫用平面口罩不會與一般口罩混用。此外,本次公告影響範圍,不包含醫用N95等級以上、非平面及專供外銷之醫用口罩。

食藥署指出,國內產製之平面式醫用口罩,自2020年9月17日起,須依公告規定標示,於2020年9月16日前國內合法生產之平面式醫用口罩,未能依本次公告規定標示者,仍可持續販售,惟須於2020年12月17日前回收未售完之市售品,連同庫存品送經直轄市或縣(市)衛生主管機關驗章後,才可以繼續販售。

食藥署提醒,選購醫用口罩,請認明最小包裝或標籤刊有衛福部核准之醫療器材許可證字號、品名、製造廠名稱及地址等資訊,可至「西藥、醫療器材及化粧品許可證查詢系統」查詢(網址:http://info.fda.gov.tw/MLMS/H0001.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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