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噪音車 中市上半年裁罰逾37萬元

記者孫詩蘋/台中報導 2020-08-18 11:59

台中市政府環保局與警察局、中區監理所聯合稽查民眾陳情噪音熱點,今年1至7月共攔檢355 輛車次,不合格共計158輛,共裁罰37萬4400元。其中,於大肚區華山路環保公園旁稽查,查獲4輛不合格, 共處8100元罰鍰,另10輛疑似改裝車輛,依《噪音管制法》 要求車主受檢,若檢測不合格或逾期不到檢,將處1800至3600元罰鍰,並要求限期改善。

環保局表示,環、警、監每月於全市各區不定時聯合攔檢,自107 年起導入科技執法,於民眾陳情噪音熱點不定期架設「 高噪音機動車輛攝影系統」,當車輛行經噪音監測站超過噪音分貝值時,系統會記錄噪音分貝數並拍照,經查證有噪音疑慮的車輛,將通知車主於指定期限內至檢驗地點檢測,檢測不合格即依法告發處分。



環保局說,去年已於台中各類噪音管制區內公告「經主管機關噪音檢(查)驗合格的車輛不得有使用未認證排氣管,導致妨礙他人生活安寧的行為」,另外也配合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推動排氣管合格標籤認證措施,經檢驗合格車輛會張貼合格標籤貼紙,並將車輛資訊上傳至環保署資料庫;若認證車輛經攔查(檢),發現排氣管與認證資料不符時,將依《噪音管制法》處3,000元 至3萬元罰鍰,並令其改善,未遵行者,按次處罰。

環保局表示,地方民意代表及居民反映,大肚區華山路長期有噪音車輛擾亂安寧,環、警、 監立即聯合稽查及監測車輛噪音;民眾若發現噪音車輛,可記錄車號、發現地點、發現時間及妨害安寧事實或違規證據( 例如照片或影片),直接至噪音車檢舉網(http://bit. ly/3cWybTY),點「我要報案」登打所需資料, 系統受理後環保局隨即依法辦理,通知車輛到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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