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縣檢調警環聯手 查獲大型非法堆置廢棄物場

記者陳致愷/嘉義報導 2020-07-28 17:17

嘉義縣檢調警環聯手查獲大型非法堆置廢棄物場/嘉義縣府提供

嘉義縣環保局7月17日會同嘉義縣刑警大隊、民雄分局及大美派出所,並報請檢察官偵辦,在大林鎮查獲一處非法堆置廢棄物場,現場查扣挖土機1台,並將使用挖土機疑似正從事非法廢棄物堆置作業的現行犯,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移送法辦。

環保局表示,近期接獲大林鎮民眾投訴,近幾個月有可疑車輛進出該場址,從事非法棄置廢棄物情形,經環保局積極專案稽查發現,現場堆置營建裝潢拆除廢木材有挖土機正從事廢棄物搬運作業,認定是違法堆置廢棄物,未向主管機關申請領有廢棄物清除處理許可,從事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涉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46條刑責,隨即啟動檢調警環合作平台會同嘉義縣警察局偵辦。

環保局說明,目前環保列管非法棄置廢棄物案件超過30件,多數為家庭垃圾或營建廢棄物,遭棄置熱點包括水上及海區鄉鎮多交通便利,人煙稀少區域,所以去年即加強檢調警環合作,尤其強化與縣內警察局協同偵辦,也感謝警察同仁身兼諸多勤務仍積極協助環保局。

環保局表示,違反者將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及46條之規定移送法辦,行政罰將處以新臺幣6萬至30萬元以下罰鍰,而刑事罰則處1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1500萬元以下罰金。

環保局也提醒,縣內廠房地主或屋主,租借時應特別注意來路不明承租人其承租意圖及堆放原物料合法性,再行簽訂契約,且須定期確認其堆置物有無異常,切勿貪圖小利,以免被非法棄置廢棄物,併負連帶清理責任;環保局呼籲,民眾發現棄置廢棄物可主動向當地環保局舉發,公害陳情專線:0800-066666、05-3620808、362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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