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獲私人飼養食蛇龜及黑眉錦蛇 依法將動物帶回保管

苗栗中心/苗栗報導 2012-05-08 03:06


苗栗縣政府農業處接獲民眾密報,頭份某公寓頂樓有人飼養保育類野生動物。農業處4月30日下午2時會同森林暨自然保育警察隊新竹分隊前往查緝,飼養人經通知無法趕回,在該公寓管理委員會及鄰長陪同下,共查獲食蛇龜5隻及身長約250公分的黑眉錦蛇2條,農業處先將查獲動物帶回保管,由森警隊通知飼養人製作筆錄,追查動物來源。 


黑眉錦蛇為第三級應予保育之野生動物,身體呈橄欖黃色,前段常有黑色菱形斑,後段背側有二條黑色縱紋直達尾端,顏色亮麗,吸引部分爬蟲動物飼養的玩家補捉做為寵物。至於食蛇龜則為第2級珍貴稀有野生動物,成體腹甲分成前後兩頁,遇驚嚇時頭、尾和四肢可縮入龜甲內,腹甲完全閉合。 

苗縣府農業處長范陽添說,如果證實飼養人有捕捉或買賣野生動物的行為,依野生動物保育法規定,最重可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金。呼籲縣民不要去買賣或獵捕野生動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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