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港府惡法」交資料? 時力要求藍營表態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2020-07-07 17:13

(圖/翻攝香港警察 Hong Kong Police臉書)

「港版國安法」細則正式生效,授權港警可要求台灣政治性組織及其代理人,繳交涉港活動資料,若不繳交或提供虛假資料,將面臨牢獄之災。媒體詢問國民黨是否會配合提供資料,文傳會主委王育敏不正面回應,反要記者去問民進黨,強調保護台灣人與香港朋友是現在政府的責任;時代力量今天表示,絕對不認同這部惡法,也向國民黨、新黨、統促黨等親中政黨提出嚴正質問,是否公開表態拒絕港府惡法,保證不出賣國人安危?

時代力量在臉書指出,「港區國安法」的相關條文及罰則已在7月1日起正式實施。這部法案不但嚴重侵害香港人民的基本權利,根據該法第三十八條,對在香港的台灣及他國人士的人身安全也構成威脅。「港區國安法」的影響範圍甚至不僅止於香港,在海外也有被要求提供資料的可能!

時代力量提到,除了第三十八條之外,「港區國安法」第四十三條第五款明文規定,港府可以「要求外國及境外政治性組織,外國及境外當局或者政治性組織的代理人提供資料」。一旦台灣的政府單位或政黨主動或被迫配合這項措施,將對台灣人民或在台灣的海外人士造成更巨大的危害。

時代力量表態,作為民主陣營的政黨,絕對不認同「港區國安法」這部惡法,也絕對不會配合第四十三條第五款這種荒謬至極的措施。在此也向不時與中共眉來眼去的國民黨、新黨及中華統一促進黨提出嚴正質問,請這些政黨公開表態拒絕港府惡法,保證不出賣國人安危。而我國在香港設有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假設港府對辦事處做出類似要求,請問政府如何應對?

時代力量呼籲政府,統促黨的問題早在蔡總統第一任期就已存在。時代力量黨團在今年初已經提案聲請解散統促黨,但並未通過。請問內政部要繼續放任這些用暴力踐踏台灣民主自由的統促黨,在台灣胡作非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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