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市109年度第1次租金補貼 8/4起受理申請

記者葉志成/桃園報導 2020-07-04 08:20

「109年度租金補貼」第1次受理申請,將於8月4日起開跑。

為提供廣大租屋族群福祉並降低租屋支出經濟壓力,內政部公告自109年度起租金補貼將擴大為受理申請2次,租金補貼第1次受理申請將於109年8月4日(星期二)起至8月31日(星期一)止辦理,為期4週。申請民眾需攜帶1.申請人身分證 2.戶口名簿影本或一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 3.租賃契約書 4.申請人郵局存摺影本 5.租賃住宅建物第二類謄本或所有權狀影本,向桃市府住宅發展處(AM8:00~PM5:00)、各區公所(AM8:00~PM5:00)遞送申請書件。

「租金補貼」此次放寬申請人可向租賃住宅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不受戶籍限制,亦放寬每人每月平均所得低於3萬8203元,申請人家庭成員均無自有住宅、每人每年動產限額低於22萬5000元、非住宅之不動產限額低於540萬元如單身且未滿40歲者,每戶可補助3,200元(月)、單身40歲以上或非單身者4,000元(月)。

「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申請人家庭成員每戶每年動產限額低於285萬元者,貸款最高額度為新臺幣210萬元,貸款年限最高20年,「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申請人家庭成員每戶每年動產限額低於22萬5,000元者,貸款最高額度為新臺幣80萬元,貸款年限最高15年,上述兩項利息補貼之申請人家庭成員家庭年所得低於133萬元、每人每月平均所得低於5萬3,484元、非住宅不動產限額低於540萬元,需向戶籍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

住宅發展處表示為配合防疫措施,受理期間民眾可盡量採線上申請(內政部住宅補貼線上申請作業網站https://has.cpami.gov.tw/subsidyOnline)或可採郵寄方式,避免臨櫃送件,減少疾病傳染風險及等候時間,如有相關問題,請撥打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處諮詢電話:(03)3324700轉5。請本市有租屋、購屋或修繕房屋貸款利息補貼需求之市民踴躍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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