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國安惡法管全世界? 黃國昌:出國先查有無引渡條約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2020-07-02 11:40

(圖/翻攝香港警察 Hong Kong Police臉書)

中共強硬通過「港版國安法」,引發國際撻伐。法條明列「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恐怖活動」、「勾結外國勢力」等四大罪行,罪行重大者可判終身監禁。其中第38條「恐怖條文」,「非港人、不在港的人也適用」,中國將轄權擴張到全世界,被嘲諷「宇宙法」、「全世界80億人都要熟讀的法律」。前立委黃國昌提醒,「從今以後,出國前,要先查查目的地國家與中國有沒有引渡條約。」

黃國昌在臉書酸,香港《國安法》:「A law covers everyone on earth」。他提到,香港《國安法》第38條,「不具有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身份的人,在香港特別行政區以外,針對香港特別行政區實施本法規定的犯罪的,適用本法」。

黃國昌指出,香港國安法的處罰,不限香港人,不限在香港,刑事管轄權普及每一個人、無論你在天涯海角。

黃國昌說,這種「universal jurisdiction」,在國際上的適用通常僅限於「罪行極為嚴重且危害全人類」的犯罪。

黃國昌抨擊,老共這種搞法,形同把「反對中共政權」、「支持香港民主」視為「危害全人類」,真是令人嘆為觀止。

黃國昌提醒,「從今以後,出國前,要先查查目的地國家與中國有沒有引渡條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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