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人大常委會通過港版國安法 政院:嚴重影響香港自由人權與穩定發展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2020-06-30 15:07

港府日前實施「港版國安法」第43條實施細則,出現要求台灣政治性組織或代理人需提供香港警務處處長所需資料,若不遵從或給予虛假、不完整資料,可判處罰款或監禁的離譜規定。(圖/YouTube)

中共全國人大常委會今(30)日閉幕,會中表決「港版國安法草案」,獲162名常委全票通過。外界均認為香港版國安法確立,已違背對香港人民「五十年不變」的承諾,代表香港未來已沒有「一國兩制」,將成「一國一制」。對此,我國行政院經由發言人丁怡銘發出聲明,表示此舉嚴重影響香港社會的自由人權與穩定發展,政府嚴正譴責,也重申支持港人爭取民主自由的立場,始終不變。

丁怡銘表示,政府會持續關心香港的情勢發展,謹慎因應,以確保雙方交流過程中,國家的安全及利益能得到充分保障。而依據政府「香港人道援助關懷行動專案」所成立的「台港服務交流辦公室」,將在明天(7月1日)正式開始運作,透過政府與民間的協力,實質給予港人更多的溫暖與支持。

另外,丁怡銘也表示,政府也會持續關注港版國安法對香港的影響,及中國政府、港府後續作為,適時應處,也將提醒國人注意港版國安法實施後赴港可能產生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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