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什麼都能賣? 台東衛生局提醒民眾小心觸法

地方中心/台東報導 2020-06-06 07:20

(圖/台東縣政府提供)

近來網路販售管道便利性提升,民眾利用網路商城、臉書、粉絲專頁、LINE等通路販賣食品物品,網路販售國外食品琳瑯滿目,甚至不少人出國旅遊,也會帶回當地流行食品上網轉賣,台東縣衛生局提醒民眾留意不是什麼都可以賣,有一些東西是需要認證或許可證,才能公開在網路上販賣,甚至刊登的廣告用詞,也請民眾要清楚相關規定與法令,避免觸法。

衛生局指出,從國外帶回來的食品,無論是自行帶入,或以郵購、網購取得,都「只能自用,不能販售」,若要販賣,都必須依照「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30條規定,一定要經過查驗及登記,否則觸法;不僅如此,販賣無中文標示的食品也不行, 將違反「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2條規定;販賣時,網路內文誇張、易生誤解或宣稱醫療效能……等詞語,都會觸犯「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8條的規定,依同法第45條將裁處4萬元罰鍰至500萬元不等。

誇大不實廣告如何分辨?衛生局建議消費者購買食品把握三原則「停、看、聽」:「停」下腳步,「看」清商品標示與相關說明,並多「聽」取正確資訊,切勿輕信誇大不實的廣告。民眾亦可至食藥署「違規食品、藥物、化粧品廣告民眾查詢系統」(網址: https://www.fda.gov.tw/TC/index.aspx)查詢,做為選購產品之參考,以免花大錢而達不到效果,甚至傷害健康。

衛生局呼籲民眾透過網路販售相當便利,但也容易觸法及被檢舉;衛福部食藥署表示:販售業者,應有義務了解相關法規,故不應以「我不知道、不清楚、不了解法規」,做為理由。網賣東西,一定要查清楚相關法令,避免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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