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府解封酒店、舞廳 綠議員批「茫跟風」

記者官達里/台中報導 2020-05-23 06:00

台中市政府22日宣布「有條件」解封台中酒店與舞廳等營業場所。民進黨市議員陳世凱22日在議會質詢時指出,台中宣布酒店解禁,但相關配套機制市府有沒有做好,有沒有協助業者建立整體SOP? 市府的防疫政策可以說是盲目跟風,前一陣子才隨高雄起舞,說要封城演練,現在又跟著要酒店解禁,讓市民非常困惑。

台中市議會22日進行財政經濟委員會業務質詢。陳世凱議員質詢表示,日前台北、高雄陸續宣布酒店解禁,台中市也在今日宣布解禁,陳世凱質疑,酒店解禁不是不能做,但相關SOP,市府方案為何,如台北市設計實名制APP上傳市府雲端以利疫調,並且要求業者必須讓員工熟悉APP、場所消防安檢合格,才開放復業。而台中市的做法是什麼?

陳世凱呼籲,台中市府要業者提出安檢合格證明書、切結書,但是安檢、稽查是市府本來就要做的措施,合格證明市府也一定心裡有數,不需要畫蛇添足。市府提出的做法,跟高雄市如出一轍,都是過去就一直有實行的措施,但面對解禁的風險,這樣的強度足夠嗎,如果高雄市的做法這麼好,市長的民調就不會倒數了。請市府不要盲目跟風,解禁之後,業者的行前教育、機制建立一定要做好,要比高雄更徹底。

副市長令狐達榮答詢時強調,市府是根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的指引,有條件同意但由縣市政府做決定,他重申業者要提出三個文件,準備防疫切結書、復業申請書還有公安認證書,經過審查完畢可以同意復業,認為這只是中市府共同決定機制,也參考台北、台南、高雄市政府的酒店陸續解禁,宣佈時機也合乎情理法。

經發局表示,申請復業之業者需備妥防疫切結書、復業申請書及公安認證等三類文件,自5/25起向經發局提出申請,文件齊備符合規定者,最快可自6/1起復業,相關文件可至經發局網站下載。

衛生局強調,未來除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之「防疫新生活」指引,市府已要求業者落實實名登記制、量測體溫,並於場所內提供洗手設備或乾洗手消毒液、公告營業空間容留人數、場所內所有人員均應戴口罩或保持社交距離,業者若未遵守,將依《傳染病防治法》處3千元至1萬5千元罰鍰,最重可處歇業處分。

都發局表示,依《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辦法》規定,視聽歌唱、觀光(視聽)理髮(理容)場所、按摩場所、三溫暖場所、舞廳、舞場、酒家、酒店等類似場所,應完成公共安全檢查簽證。消防局表示,業者應提出消防安全檢查合格證明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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