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上光明燈 中市公有路燈認養開放申請

記者孫詩蘋/台中報導 2020-05-14 12:03

台中市公有路燈約20萬盞,台中市政府鼓勵各界認養路燈,一盞路燈一年只要1000元,可在燈柱載明認養者姓名並獲頒感謝狀,憑認養收據可抵免所得稅,企業大宗認養還可列營業費用抵稅,即日起在「台中市政府服務e櫃檯」開放線上申請,市府建設局歡迎踴躍認養「年度光明燈」。

建設局長陳大田表示,市府自102年實施「 臺中市公有路燈管理及認養辦法」,鼓勵各界認養路燈, 一次最長可認養3年,申請人可自行指定認養「地點」及「盞數」, 並載明認養者姓名,若不指定地點則由建設局或各區公所代為指定,公有路燈認養認養的款項則作為挹注電費、維護與汰換節能燈具之用。

陳大田說,目前已有許多善心人士及企業認養多處主要道路及設施公用路燈,尤其以道路名稱或諧音蘊含平安、富貴等吉祥意義的路段最受民眾喜愛,例如光明路、永春路、平安路、富翁街、文昌路等,表示期望前途光明、青春永駐、永保安康、發大財、金榜題名等意涵。有意認養者可於「台中市政府服務e櫃檯」( https://bit.ly/2LpoMaO )線上申請。

房地產相關新聞

留言討論區

相關閱讀推薦
相關閱讀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