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意識不足 嘉縣再罰2名居家檢疫落跑者

記者陳致愷/嘉義報導 2020-04-01 17:25

阮氏女子開車外出買東西,離開處所約1小時/嘉義縣府提供

新冠肺炎疫情嚴峻,政府三令五申要求居家檢疫隔離者共體時艱,切勿心存僥倖外出,但仍有民眾不信邪,甚至認為沒跟人群接觸就不違法。嘉義縣政府今(1)日再開罰2人,並公布照片,縣府表示,防疫沒僥倖,千萬不要挑戰政府防疫決心,「離開檢疫隔離處所就是違法!」。

嘉義縣政府4月1日再開罰2人,分別是吳姓男子養雞割草,離開處所2到6小時,遭民眾檢舉;另一位阮氏女子,外出買東西離開處所約1小時,村幹事撥打電話關懷未接。二人經警方查證屬實,依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58條第1項暨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特殊條例第15條第2項規定,衛生局依擅離時間給予裁罰,分別裁罰20萬及10萬罰鍰。

翁章梁表示,截至4月1日,嘉義縣共開罰7人,縣府團隊投入大量人力資源,提供居家檢疫隔離鄉親全方位身心照護服務,就是希望協助安心度過14天的隔離期,期望有效防堵社區傳染,但仍有鄉親心存僥倖。翁章梁強調,凡居家隔離、檢疫的民眾,如未依規定而擅離指定住所者,絕對從重裁罰不寬容。

衛生局代理局長趙紋華指出,嘉義縣面對疫情不敢鬆懈,目前居家隔離有8人,居家檢疫者有401人,因此非常需要居家檢疫隔離民眾的配合。此外,也提醒大家做好防疫安全距離,搭乘公共交通工具,一定要戴口罩,配合政府政策做好防疫。

吳姓男子外出養雞割草,離開處所2到6小時/嘉義縣府提供

吳姓男子外出養雞割草,離開處所2到6小時/嘉義縣府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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