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檢疫竟然四處趴趴走 宜縣衛生局要重罰

記者陳木隆/宜蘭報導 2020-03-31 17:10

宜蘭縣衛生局要對趴趴走的居家檢疫個案處以重罰。(圖/記者陳木隆攝)

儘管中央及地方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再三呼籲,並且已有多起違規而被重罰案例,宜蘭縣還是有居家檢疫個案違反規定,擅自外出四處趴趴走,還在桃園被尋獲,縣政府衛生局除已報請疾病管制署將個案送強制檢疫外,將處以10萬元以上的重罰。

宜蘭縣衛生局指出,該名吳姓個案於今年3月25日自香港入境,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規定必須居家檢疫14天,至4月8日止,並於入境時即接受手機定位追蹤。

但是民政及警政人員於3月30日下午2時,卻收到簡訊異常通知,顯示該員離開居家範圍;經多次電話聯繫無人接聽,遂於下午3時由民政、衛政及警政人員前往該員檢疫處所,確認已經離開。

經警方動員協尋後,於下午4時許在桃園市復興路查獲其乘坐友人所開的車上。經查該員有多項前科素行,再違規機率高,於是向疾病管制署建請並獲同意逕送強制檢疫處所。當晚在桃園市政府衛生局及桃園警察局保安大隊協助下,由防疫計程車將該員送達集中檢疫場所。

該員及其同行友人,目前健康狀況良好,將持續追蹤。衛生局長徐迺維表示,宜蘭縣目前列管居家檢疫計785人、居家隔離31人,絕大多數人安分守己,配合進行居家檢疫及隔離之規定;但是包含吳姓個案在內,宜蘭縣未落實居家檢疫者累計有2名。

針對吳姓個案未能配合居家檢疫規定,擅離指定住所,縣府認為這是不可接受也不可原諒的行為,將依照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祭出至少10萬元以上的重罰。

衛生局再次呼籲居家隔離或檢疫之民眾,務必確實配合防疫政策相關規定,於指定住所確實遵守居家隔離或檢疫之措施,不得外出;並每日量測體溫及紀錄,勤洗手、避免觸摸眼口鼻及佩戴口罩做好咳嗽禮節。

相關資訊可參閱疾管署網站(https://www.cdc.gov.tw/)或運用LINE搜尋官方帳號「疾管家」、「@taiwancdc」可即時獲得防疫訊息;亦可撥打免付費防疫專線1922(或0800-001922)、宜蘭縣政府衛生局防疫專線03-9357011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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