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罩亂丟最高罰6000元! 桃市展開醫院及車站稽查

記者黃駿騏/桃園報導 2020-03-30 17:49

民眾隨意棄置口罩,將依廢棄物清理法開罰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

因應新冠肺炎疫情發展,許多民眾出門都以口罩做為防護,但也出現用過的口罩隨便棄置的情形。為此,桃園市政府環保局將針對醫院及交通場站周邊、鄰近停車場等區域,展開稽查,發現民眾隨意棄置口罩,將依廢棄物清理法開罰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

市府環保局長呂理德表示,一般民眾使用後的口罩,可以併同一般垃圾,丟到垃圾桶內。目前因為全國各區陸續傳出有口罩亂丟情況,因此配合環保署加強宣導廢棄口罩勿亂丟及加強稽查。

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規定,隨意棄置垃圾將可處新台幣1200到6000元罰款。有鑒於廢棄口罩如果亂丟將引發民眾恐慌,後續如有民眾經環保局稽查隨意棄置口罩,將依法開罰,請民眾務必配合。

民眾隨意棄置口罩,將依廢棄物清理法開罰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

民眾隨意棄置口罩,將依廢棄物清理法開罰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



環保局呼籲民眾,廢棄口罩不亂丟,用畢可先摺好收放,再至鄰近垃圾桶丟棄。

環保局說,首波稽查重點將在醫院及交通場站周邊、鄰近停車場等區域,環保局也課予上述管理單位環境清潔之維護責任,管理單位如未妥善管理所轄環境區域之清潔與衛生,也將受廢棄物清理法處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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