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網販售環境用藥 最高可罰30萬元

記者莊漢昌/台南報導 2020-03-18 12:06

網路購物正時尚,民眾常透過網路販賣國外帶回的防蚊蟲產品,但這些產品都受「環境用藥管理法」限制,不可任意上網廣告販售,違反者將依環境用藥管理法規定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臺南市環保局108年共查獲43件違法廣告環境用藥案件,均依法告發。

市長黃偉哲表示,國外造型可愛的防蚊掛片、防蚊噴霧很受消費者的青睞,因此民眾出國旅遊經常會大量採購,回國後自用或上網販售,卻不知這些商品都屬環境用藥範疇不可隨意上網廣告販賣。這些防蚊商品僅為治標,重要的是民眾應注意環境整潔,積水容器應定期清理避免滋生蚊蟲,少用環境用藥不僅保障消費者用藥安全,也保護了我們生活的環境。

環保局長謝世傑指出,環保局透過與網路拍賣平台合作,聯手加強查緝,以商品關鍵字篩選,只要出現防蚊蟲等相關字眼就請拍賣平台先行下架,避免民眾違法。此外,環保局並在機場張貼宣導海報及布條,提醒旅客不要在網路拍賣國外帶回的防蚊蟲產品,避免誤觸法規,得不償失。

臺南市環保局不定期於網路購物平台巡邏違法廣告販賣環境用藥,108年度共查出43件,有27件依行為人所在地移請其他縣市查處,另16件臺南市環保局依法告發並要求下架改善,但許多賣家多為家庭主婦及年輕小資女係因不清楚規定而誤觸法令,紛紛喊冤。環保局特別呼籲鄉親,千萬不要因小失大,無照在網路拍賣環境用藥,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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