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藥商資格賣75%藥用酒精、醫用口罩 北市:最重可罰200萬元

地方中心/台北報導 2020-02-24 15:08

北市府法務局警告,75%藥用酒精、醫用口罩受藥事法規範,販售者須要有藥商執照才能販售,違者最高可被罰款200萬元。(圖/台北市府法務局)

新型冠狀病毒肺炎(COVID-19,後稱武漢肺炎)疫情持續由中國向外擴散,包含日本、韓國、義大利等世界多國近幾日仍持續傳出新案例,疫情未見歇息跡象。也因包含醫用口罩、75%藥用酒精等基本防疫物品需求極大。雖然醫用口罩在政府介入下已採實名販售制,但近來仍出現一般店家、網路直播主兜售醫用口罩、75%藥用酒精,想藉機發一筆「災難財」。對此,台北市府法務局警告,75%藥用酒精、醫用口罩受藥事法規範,販售者須要有藥商執照才能販售,違者最高可被罰款200萬元,民眾不得不慎。

因應武漢肺炎,北市府從今(2020)年2月份起擴大查察該市所轄藥局、藥妝店、網路平台是否涉嫌囤積醫療用口罩及酒精等防疫物資或哄抬價格,台灣台北地方檢察署並透過查緝民生犯罪聯繫平台,整合轄區內消費者保護、警政、衛生、公平交易等相關主管機關,共同速查嚴辦違反防疫規定案件。

經北市府法務局與法務部調查局等單位近日查察結果,涉嫌哄抬醫用口罩等徵用防疫物資價格計4件,已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涉嫌哄抬一般口罩及酒精等物品價格計5件,已移送公平交易委員會查處;店家不具藥商資格涉販售醫療用口罩或藥用酒精計6件,則移由衛生局依違反藥事法裁處。其中北投區某百貨業者因不具藥商資格販售醫用口罩,衛生局業依違反藥事法開罰新台幣3萬元;另中山區某五金行涉違規佔用騎樓販售分裝酒精,佔用騎樓部分由警察局現場取締開罰,其餘涉及違反藥事法、菸酒管理法或商品標示法規定,則移由相關單位續處。

北市府法務局警告,75%藥用酒精、醫用口罩受藥事法規範,販售者須要有藥商執照才能販售,違者最高可被罰款200萬元。(圖/台北市府法務局)

北市府法務局警告,75%藥用酒精、醫用口罩受藥事法規範,販售者須要有藥商執照才能販售,違者最高可被罰款200萬元。(圖/台北市府法務局)



法務局表示,醫用口罩屬於醫療器材,濃度75%藥用酒精屬乙類成藥,民眾不得擅自販售,否則涉違反藥事法規定,若經查證屬實,最高罰款200萬元。至於藥商(局)則須依規定向當地衛生局申請登記相關事項,才可於網路販售;另百貨店、雜貨店及餐旅服務商須經工商登記載明「乙類成藥零售業」才能販售乙類成藥,一般民眾不得擅自於網路或其他未經許可之場所販售。

北市府法務局亦表示,近日查獲部分實體商家或個人賣家於網路(網購平台及臉書社團等)高價販售口罩及酒精等防疫物資,已涉嫌違反傳染病防治法、刑法、藥事法及公平交易法規定,均移送檢調單位或衛生主管機關、公平交易委員會偵辦或續處,提醒賣家應注意相關法規,勿以身試法。消保官同時已與臉書、蝦皮、露天、雅虎等網路平台業者開會,要求一旦發現有違法情事除立即下架外,並應將賣家資料及事證移送相關機關處理。

北市法務局呼籲,防疫期間消費者如發現口罩囤積、價格異常、宣稱醫療效能或品質不良等,可檢附照片、賣場截圖等相關事證向平台或向北市府檢舉,或至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網站(https://cpc.ey.gov.tw/)進行線上申訴,亦可撥打消費者服務專線「1950」,將有專人服務。

※台灣好新聞提醒您:武漢肺炎防疫不恐慌!

肥皂勤洗手、公共場所戴口罩,減少聚會不握手,避免接觸禽畜類動物、生食肉品!

國外入境若身體不適主動通報機場及港口檢疫人員,出現疑似症狀撥打防疫專線,戴口罩儘速就醫,並告知醫師旅遊史。

※免付費防疫專線:1922、0800-001-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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