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公布違反勞基法名單 燿華電子、統聯及大有巴士居前3名

記者黃村杉/新北報導 2020-02-24 12:13

燿華電子因有使勞工超時工作及未給予勞工例假休息,分別係第7次及第4次違法,總計裁處罰鍰126萬元

新北市政府勞工局24日指出,今年第1波違反勞動基準法/職業安全衛生法/性別工作平等法/就業服務法的雇主名單,計有278家業者。勞基法違規情形以未依法給付加班費最為嚴重,計有76家;其次出勤紀錄未逐日記載勞工出、退勤時間,計有59家;至於使勞工超時工作,則有45家。

另外,未足額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及未依法給付勞工退休金者,各有2家。違反職安法部分,以未提供必要的安全衛生設施最為普遍,計有34家。違反性工法,計有2家;違反就服法,則有1家。以上違規雇主名單皆已匯入「新北勞動雲」的「違法雇主查詢」專區(https://ilabor.ntpc.gov.tw/cloud/Violate)。

勞工局表示,本次公布名單中,燿華電子因有使勞工超時工作及未給予勞工例假休息,分別係第7次及第4次違法,總計裁處罰鍰126萬元;另統聯客運及大有巴士亦有使勞工超時工作及未給予勞工例假休息情形,按其違規次數亦分別裁處罰鍰105萬元及85萬元。

局長陳瑞嘉表示,勞基法罰鍰金額已提高至100萬元,新北市政府亦已於107年6月13日修正公告新的裁罰基準,依照違規次數及僱用勞工人數決定罰鍰金額,違規事業單位如為上市/櫃公司者,將加重裁罰金額百分之二十。以違規事業單位僱用勞工人數101人以上為例,如經檢查發現未依法計給勞工加班費,第1次違規的罰鍰金額,原則上將自10萬元起算;如該事業單位為上市或上櫃公司,加重處罰百分之二十後,第1次違規的裁罰金額將至少從12萬元起算,呼籲雇主遵守法令規定,以免屆時遭受高額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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