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肺炎/居家檢疫期間外出 嘉縣首例遭罰5萬元

記者陳致愷/嘉義報導 2020-02-19 20:49

中國籍配偶於居家檢疫期間外出遭攝影機拍下/縣府提供

嘉義縣出現居家檢疫擅自外出遭開罰首例!一名中國籍配偶2月9日自中國湖南省返台,入境時檢疫人員發給「旅客入境健康聲明暨居家檢疫通知書」,卻在自家居家檢疫期間外出,經民眾舉報及警方調閱監視器等相關事證屬實,嘉義縣衛生局今依傳染病防治法第58條規定開罰5萬元罰鍰。

縣長翁章梁對居家檢疫民眾竟擅自外出事件相當重視,他指出,武漢肺炎確診病例日增,違反居家檢疫規定已是社會零容忍,因該案不諳法令且事後態度良好,目前已能配合居家檢疫規定,故依法酌予裁處5萬元。

翁章梁強調,防治武漢肺炎疫情,無論是居家隔離、還是居家檢疫的民眾,隔離期間14天內,不可外出,不可搭乘大眾運輸工具、出境及出國,並需按時回報健康狀況。

衛生局指出,縣府為守護民眾健康,以防疫為優先,呼籲接受居家檢疫、居家隔離的民眾勿心存僥倖,以免觸法,務必確實配合防疫政策相關規定,期間若有發燒(≧38℃)或出現呼吸道症狀,可撥打防疫專線1922或053620607由嘉義縣衛生局安排就醫。

衛生局再次呼籲,違反居家檢疫者,依傳染病防治法第58條規定可處1-15萬元罰鍰,違反居家隔離者,依同法第48條規定處6-30萬元罰鍰。

*台灣好新聞提醒您:武漢肺炎防疫不恐慌!

肥皂勤洗手,公共場所戴口罩,減少聚會不握手,避免接觸禽畜類動物,不生食肉品!

國外入境若身體不適主動通報機場及港口檢疫人員,出現疑似症狀撥打防疫專線,戴口罩儘速就醫,並告知醫師旅遊史。

*免付費防疫專線:1922、0800-001-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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