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市抽驗春節應景食品 3件農藥超標1件含黃麴毒素

記者黃駿騏/桃園報導 2020-01-15 14:45

桃市衛生局針對春節應景食品進行抽驗,有3件農產品各檢出1項農藥超標。

農曆年節將至,為維護民眾春節食品衛生安全,桃園市政府衛生局前往各大賣場、超市、南北雜貨行、宴席餐廳及食品製造業等場所抽驗應景食品,包含生鮮蔬果、禽畜水產品、零食、竹笙及米麵製品等產品,總計抽驗109件,其中有3件農產品各檢出1項農藥超標,1件花生製品檢出黃麴毒素含量與規定不符。衛生局已於第一時間要求業者下架外,並移請權責機關後續辦理。相關抽驗結果,公布於衛生局網站(http://dph.tycg.gov.tw/)供民眾參考。

衛生局表示,本次抽驗4件不合格產品中,3件農產品檢出殘留農藥超標,分別為1件香菜檢出「理有龍(Linuron) 0.07 ppm(容許量:不得檢出)」、1件火龍果檢出「普拔克(Propamocarb hydrochloride) 0.05 ppm(容許量:0.01 ppm以下)」及1件韭菜檢出「貝芬替(Carbendazim) 1.87 ppm(容許量:1.0 ppm以下)」,殘留農藥含量超過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者,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5款規定,可處分違規廠商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

桃市衛生局針對春節應景食品進行抽驗,有3件農產品各檢出1項農藥超標。

桃市衛生局針對春節應景食品進行抽驗,有3件農產品各檢出1項農藥超標。



另有1件花生貢糖檢出「黃麴毒素B1:11 ppb(標準:2 ppb)、總黃麴毒素:12.9 ppb(標準:4 ppb)」超出限量,則違反食安法第17條「食品中污染物質及毒素衛生標準」,可依同法第48條經命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者,處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衛生局食品管理暨檢驗科長張敬崴表示,黃麴毒素係由黴菌所產生,屬非有意添加之食品污染物,臺灣氣候高溫多濕,倘食物保存不當,黴菌容易孳生而產生毒素,食品一旦受污染即難以去除,且由外觀無法辨別,以花生製品污染風險最高,對人體最主要危害的器官為肝臟,長期或一次大量攝取受黃麴毒素污染的食品,可能引起急性肝中毒。

桃市衛生局針對春節應景食品進行抽驗,1件花生製品檢出黃麴毒素含量與規定不符。

桃市衛生局針對春節應景食品進行抽驗,1件花生製品檢出黃麴毒素含量與規定不符。



衛生局提醒民眾,選購年貨時可選擇信用良好的商家,並多加注意販售場所衛生環境,建議優先挑選完整包裝及標示清楚的產品,購買時宜適量、勿囤積,而開封後除了要在效期內食用完畢外,應依產品包裝建議方式冷藏或冷凍保存,以免保存不當出現發黴變質。

另外,避免偏好食用少數食材,宜廣泛攝取多樣食物,才可以降低因農藥或真菌毒素累積而造成慢性危害的風險,並有助於營養均衡。如有因消費問題或任何爭議,可撥打0800-285-000或1950消費者服務專線,向衛生局或桃園市消費者服務中心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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