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式身分證不得憑領選舉票 新北提醒1/10前申請補換發

記者黃村杉/新北報導 2020-01-07 13:36

舊式身分證尚未換領新式國民身分證,新北市選舉委員會提醒於109年1月10日前逕向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申請補、換發國民身分證

第15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0屆立法委員選舉將於11日上午8時至下午4時投票,新北市選委會提醒選舉人,投票當日請攜帶本人有效國民身分證(載有最新發證日期)、印章(亦可親自簽名)及投票通知單,至指定投開票所投票;返國行使總統副總統選舉權之選舉人,則應憑本人有效的中華民國護照領取選舉票。

針對近期網路謠傳持縣市改制直轄市前的身分證無法投票,新北市選委員會澄清,民眾所持94年12月21日起換發的新式國民身分證,即使戶籍欄地址為改制前的舊縣市名稱,該國民身分證仍屬有效,例如設籍新北市的市民於改制直轄市後未換領國民身分證,戶籍地址仍登載臺北縣,仍可領取選舉票,無需再向戶政事務所申請換發國民身分證。

另民政局統計,截至109年1月2日止,新北市計有2,325位市民仍為舊式身分證,尚未換領新式國民身分證,依內政部公告,94年12月21日以前核發的舊式國民身分證,已自96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不得憑領選舉票,新北市選舉委員會呼籲選民盡早於1月10日前逕向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申請換領。

新北市選舉委員會提醒,投票日當日,各戶政事務所不對外受理戶政業務,僅派員留守處理一般查詢事項。因本次選舉投票日適逢週六,新北市各戶政事務所暫停加值服務。選民如持有非載有最新發證日期的國民身分證或發現國民身分證遺失、毀損無法辨識時,務請把握於109年1月10日前逕向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申請補、換發國民身分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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