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失業勞工子女生活扶助 2/17前提出申請

記者黃村杉/新北報導 2020-01-03 15:18

新北失業勞工子女生活扶助新制上路,補助受理期間自109年1月2日起至109年2月17日

108學年度第1學期開始,新北失業勞工經勞動部核給「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者,自即日起至2月17日止,可比照軍公教補助額度再向新北市政府勞工局申請差額補助,就讀「私立」大專院校的失業勞工子女,連同勞動部的補助金額合計最高3萬5.800元,提醒民眾留意申請時間勿錯過。

勞工局長陳瑞嘉表示,配合勞動部提高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金額措施,新北已修正「失業勞工子女生活扶助補助要點」,調整補助金額,改採「差額補助」。將依「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所訂子女教育補助標準,就讀「私立」大專院校的失業勞工子女,勞動部補助2萬4,000元後,新北再補助1萬1,800元。就讀公立大專院校者,因勞動部補助金額與軍公教人員子女教育補助相同,則不再提供差額補助。

勞工局表示,勞動部失業子女就學補助已於108年10月14日受理截止,經勾稽比對是否重複請領後將於109年1月中旬寄發審核結果,屆時持勞動部准予補助之審核結果通知單影本者,僅需再填具申請書、領據及檢附108-1學期已繳納學費單影本、金融機構存摺影本,即可向勞工局申請差額補助。

首次生活扶助補助受理期間自109年1月2日起至109年2月17日止(以郵戳為憑)。設籍新北市4個月以上,子女就讀國內「私立」大專校院,且通過勞動部核准補助的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失業期間達1個月以上並經核付失業給付者,可提出申請。

相關簡章及申請書於108年12月底後,可至新北市政府行政大樓1樓東、西側服務台、勞工局、各區公所及新北市境內辦理失業認定之公立就業服務站(三重、板橋、新莊、中和、汐止及淡水就業服務站)索取,或至勞工局「新北勞動雲網站」(https://ilabor.ntpc.gov.tw/)點選「服務資訊」-「勞工福利」-「失業勞工子女生活扶助補助」直接下載申請書、領據及信封套,填寫並郵寄至勞工局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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