夾娃娃機擺放成人用品 中市府108年開罰33件共66萬

記者黃志政/台中報導 2020-01-02 15:32

夾娃娃機盛行、商品種類也相當多元,台中市政府社會局為維護兒少身心健康,108年度針對擺放有害兒少身心健康物品(如成人用品)及張貼色情海報者,且無法防止兒少夾取、觀看、閱覽或使用的娃娃機業者開罰33件,共計66萬元,商品並即刻下架。

社會局表示,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91條第4項規定,販賣、交付或供應有關暴力、血腥、色情或猥褻出版品、圖畫、錄影節目帶、影片、光碟、電子訊號、遊戲軟體或其他物品予兒童及少年者,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第91條第5項規定,散布或播送前述有害兒少身心健康之物品,處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罰鍰,並公布其姓名。

社會局長彭懷真表示,現今選物機台的商品越來越多樣化,為維護兒少身心健康,呼籲業主切勿陳列、販售、張貼違法的物品,確保兒童少年有正當娛樂環境,社會局針對違法擺放或張貼者均依法裁罰,並持續加強稽查。

彭懷真也提醒,民眾如有發現擺放、張貼色情或有害兒少身心健康的情形,可通報社會局處理(電話:22289111分機37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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