擴大減廢 北市百貨公司不提供各類免洗餐具

地方中心/綜合報導 2020-01-02 08:11

為持續減少各類免洗餐具的使用,以擴大減廢,臺北市推動禁用一次性餐具再出擊,自109年1月1日起百貨公司及購物中心擴大實施,北市55處百貨公司及購物中心(排除位於其內之連鎖便利商店業及連鎖速食店)內用禁用各類材質的免洗餐具,預計每年可減少2千萬個免洗餐具。違規者將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1條,處1,200元至6,000元罰鍰。環保局自今日起開始全面稽查,落實源頭減廢。

根據聯合國統計,全球每年約有800萬噸塑膠垃圾進入海洋,2019年聯合國世界環境大會170國共同承諾,將在2030年前大幅度減少一次性塑膠產品;2019年G20成員國在大阪峰會以2050年作為海洋塑膠垃圾減到零的目標,通過「藍色海洋願景」(Blue Ocean Vision)協議;歐盟也規劃2021年限制包含刀叉等免洗餐具的使用。在全球皆致力改善達成塑膠垃圾減量之際,臺北市政府率先於105年4月1日起即領頭實施限制使用免洗餐具計畫,採「由內而外、由公而私」原則,推動機關學校禁用一次性及美耐皿餐具,截至108年底已有178家企業、29所大專院校、36處市場、13處夜市、117處委外場館及27個中央機關響應。

環保局表示,為擴大限用免洗餐具,在該局溝通爭取下,環保署於108年8月8日公告修正免洗餐具限制使用規定,新增百貨公司業、購物中心及量販店業,內用不得提供「各類材質免洗餐具」,並授權地方政府提報實施日期,報中央核准後發布實施。環保局於108年8月16日、20日邀集列管對象舉辦說明會,加強宣導提醒業者應注意及執行事項。環保署於108年9月20日發布本市百貨公司及購物中心自109年1月1日起實施。

環保局說明,為落實環保及兼顧食安,北市府衛生局亦不定期針對餐具清潔衛生進行稽查,提升食安品質,並依「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GHP)及「餐具清洗良好作業指引」規定,不定期查察各百貨公司購物中心業者食品設備及器具清洗,把關安全衛生,民眾可以放心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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